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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增值税政策有何不同?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2-10-26 10:53  浏览:

  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税收政策有何区别?通常,我无法区分我的工作。别着急别着急,西安劳务派遣公司今天一一来找你。

  

西安劳务派遣.png

  1. 不同的概念

  

  劳务派遣

  

  为满足用人单位各类灵活用工的需要,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员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为其服务。通俗的讲,派遣员工不是来自你单位,与你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他们只是派给你工作,你只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

  

  人力资源外包

  

  是指根据企业的需要,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职能外包,由第三方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或公司进行管理,以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简单来说,就是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做的工作(如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等)外包给第三方,并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的行为。

  

  由上可见,劳务派遣重在派遣员工劳务,人力资源外包重在委托人力资源。

  

  2.不同行业

  

  两者都属于业务辅助服务,但劳务派遣属于业务辅助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属于业务辅助服务的经纪代理服务。

  

  3、适用的增值税政策不同

  

  劳务派遣税计算方法、

  

  销售额、税率(征收率)

  

  

640.png


  

  人力资源外包税计算方法

  

  销售额、税率(征收率)

  

  

640 (1).png


  

  4.不同的发票

  

  商品分类代码

  

  劳务派遣业务选择“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业务选择“经纪代理服务”。

  

  开具的发票种类

  

  两种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特殊规定:

  

  劳务派遣选择补缴差额税时,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员工代收工资福利,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人力资源外包对委托方代缴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现在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相关规定你应该清楚了吧!来!请保留热点问题和答案~

  

  问:在认定小微企业时,劳务派遣的员工是否计入用人单位的员工人数中?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第二条的规定)、认定小型微利企业时的从业人数,包括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派遣工人数。也就是说,在认定小型微利企业时,本单位从业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在内。

  

  问:用人单位能否为以劳务派遣方式安置的残疾人申请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以下列方式就业的残疾人为:劳务派遣属于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非实际用人单位的职工,不得为安置残疾人申请税收优惠。

  

  问:从事技术开发的外派劳务成本是否可以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人员费用计入人员人工费。外部研发人员是指与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公司按协议(合同)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公司实际支付给外部研发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属于外部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税收优惠可用于额外扣除。

  

  问:接受劳务派遣的实际费用是发票还是自制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劳务派遣的实际发生情况费用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付;直接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应当作为工资薪金和职工支付。福利费用。因此,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的人工费用需要在用人单位开具的发票上列明;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以用自制凭证列出。

  

  问:以劳务派遣方式录用本单位的残疾人,在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是否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就业人数和就业人数?派遣单位或接收单位在职员工的比例?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接受本单位残疾人就业的,依照法律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协议后,将残疾人人数计入一方实际雇用的残疾人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并不可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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