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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这些小知识你知道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2-10-26 10:24  浏览:

  经常可以看到“劳务派遣”这个词,但对于“劳务派遣”你了解多少?西安劳务派遣公司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劳务派遣外包服务.png

  问:用人单位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使用派遣工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

  

  前款所称临时工作,是指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全日制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时,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工作岗位。

  

  问: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工人签订几个月的短期劳动合同吗?

  

  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问:原劳务派遣营业执照即将到期。我需要提前多久提交续期申请?

  

  答: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长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延长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许可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60天,并提交3近一年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书面提出行政许可换发逾期申请的,按照新的《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办理。

  

  问: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向公司派遣工人吗?

  

  答: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问:用人单位聘用的派遣工人数有限制吗?

  

  答:是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其总就业人数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数,是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数量与用工人数之和。

  

  问:被派遣的工人可以分派给不同的用人单位,他们可以约定多个试用期吗?

  

  答:不可以。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工人只能约定试用期。

  

  问:劳务派遣工在停工期间被用人单位退回时,如何支付工资?

  

  答: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月工资。

  

  问: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答:《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不予解散。营业期限届满后继续经营。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排派遣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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